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测评视界 > 人在职场 > 正文

杜拉拉暴露职场潜规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06-24

前些日子,职场大戏《杜拉拉升职记》在各大院线火爆上映,并且在短时间就有超过亿元的票房,这除了剧中以老徐为代表的多位知性美女倾情演出,更在于影片所揭示的诸多职场潜规则,让职场杜拉拉们感同身受,受益匪深。

   

   潜规则一:办公室恋情要不要?

  在许多公司,办公室恋情永远都是个不能靠近的雷区,然而毕竟长期共处,感情是不受人为控制的,许多小暧昧小情愫,都是在不知不觉中生根发芽,况且,对一些人而言,办公室恋情是既门当户对的恋爱,又能朝夕相处,似乎是好处多多。爱情难以割舍,工作也不能轻易放弃,办公室恋情,究竟要不要?

  虽然不是每个公司都明令禁止,但办公室恋情毕竟是不够职业的表现,万一中途分手,每天见面难免尴尬,如果其中有不愉快的事发生,也许还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发展,所以,办公室恋情最好还是谨慎避免。然而,如果你已经踏入这个雷区,那么要在工作与爱情之间保持平衡,公私分明,不要有太多牵连,想清楚究竟什么对自己来说最重要。虽然并不是每段办公室恋情都必须付出牺牲,但其中的磨擦和博弈再所难免,像杜拉拉和王伟那样,已经算是不错的结局。

  潜规则二:升职与生子,鱼和熊掌如何兼得?

  生孩子,天经地义,没有哪个企业敢说不许女员工怀孕,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企业都毫无怨言地为几个月的带薪月子假期买单。新进入某个公司很快就大起了肚子,肯定会留下非常不好的影响。而对于职场老人,为了在激烈的斗争中生存,或是为了获得某个难得的机会,往往需要一再推后怀孕计划。

  为了应对这条潜规则,安全的避孕措施对于职场女性尤为重要。意外妊娠总是会留下两难的局势:流产,伤身又影响工作;生下来,也许时机还不成熟。对于职场杜拉拉这一类对生活质量追求很高的人,短效口服避孕药往往是最佳的避孕选择,99%以上的可靠避孕效果完全可以使她们高枕无忧的享受生活,预防多种妇科疾病的额外益处还能带来更多保护。此外,像优思明这样的新型短效口服避孕药还有改善皮肤和控制体重的功效。在避孕同时,时刻维护职场丽人的美貌。自己把控升职与生子的双重规划,合理安排生活与工作,升职与生子两不误。

  潜规则三:职场性骚扰,妥协还是拒绝?

  职场性骚扰分很多种,有口头上的,有行动上的;有公司内部的,也有与客户之间的。面对职场性骚扰,一些女性选择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而这种软弱的态度往往会令对方得寸进尺。

  为避免职场性骚扰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首先要注意防备:衣着不要过于暴露,言语不要太暧昧,为自己树立端正的形象,可以有效避开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而假如已经遭遇到职场性骚扰,一定要学会拒绝,必要的时候搬出自己已有男朋友或者已经结婚的事实,尽量在不把气氛搞僵的前提下保护好自己。如果对方太过分,作为弱势的女性一方也不要服软,哪怕得罪人,也要严辞拒绝。要记住,女性在工作中需要付出的是个人能力,而不是尊严。

  潜规则四:隐私拿来分享还是小心保护?

  电影中,海伦与男同事偷偷谈起了恋爱,但这位美女接电话的时候竟然不小心按了“Enter”键,将她和男同事的私人艳照发送至全公司同事的邮箱,令人瞠目。管好自己的电脑并不是一句玩笑话,如今网络那么发达,说不定哪天就传出你的一个“艳照门”。

  隐私有时候是职场人际关系的润滑剂,与职场闺蜜互诉心事便于拉近彼此的距离。然而职场环境复杂,杜拉拉们之间因为有了利益的关系,很难成为真正交心的朋友。有时候,这些被泄露出去的隐私,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一定要知道什么可以分享,什么不能分享,管好那些不该、不能、也完全没有必要分享的隐私,包括自己电脑里的私人文件夹、博客里的私人日记等等……热爱工作的同时,给工作和生活找到一个缓冲带,不要被隐私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发展。

  潜规则五:要不要做隐婚族?

  在办公室里,男同事往往都喜欢跟未婚女同事打成一片,积极充当护花使者,体现自己的大男子情怀,而对已婚女同事敬而远之。久而久之,已婚女性会感到被大家冷落,甚至在工作上不受重视。为了得到未婚女性的“福利”,不少职场女性选择“隐婚”。

  其实,已婚形象也不尽然是坏事,已婚女性给人的印象往往是成熟、踏实、有责任感,又有稳定的家庭作后盾,这些因素可能会得到上司的认同,放心将一些重要的工作交付给她们。同时,坦白自己的已婚身份,可以避免许多误会的发生。总之,未婚与已婚两种身份,各有各的好处,对于职场女性,最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这才是职场成功的首要因素。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点击查看评论[]
  • 验证码:
© 版权所有:中国人才测评网 www.ceping114.com 未经本网站准许禁止进行数据拷贝、页面转载或建立镜像
咨询热线:400-6600-986 客服邮箱:service@788hr.com 联系QQ:97566936 豫ICP备11004552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110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