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管理评论-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企业与人的时候,这句话要时刻牢记在心。劳动保障部门于2009年根据掌握的求职投诉情况,提醒求职者谨防“招聘陷阱”,常出现陷阱的有以下八类岗位:保险代理员、程序员、期货交易员、“计件制”员工、“见习”岗位、“应聘考试需买复习资料”的岗位、“上岗前先缴费培训”的岗位和“上岗前先汇款”的岗位。就业专家表示,不法 招聘单位通常通过以下侵权手段牟取利益:
一是“偷梁换柱”招保险代理。一家广告公司招聘“储备人员”岗位,但在面试中不断询问应聘者营 销能力等情况,并介绍保险方面的业务。事实上,这家企业是代一家保险公司招聘保险业务员,为吸引求职者而发布的较为动听的岗位名称。
二 是借招聘程序员“顺手牵羊”。一家软件公司以招聘程序员为名,在“笔试”中要求求职者编写程序,8名求职者的试题各不相同,但8段程序恰巧合成了一个项目,考试结果则是无一人被录用。专家建议,在不能判断招聘方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求职者应注意自己留存一份劳动成果,要求招聘方签字证明,避免落入“考试陷阱”。
三是招聘期货交易员“醉翁之意不在酒”。施某到一家公司应聘期货交易员,公司表示当即录用,并要求他付2万元开户操作作为培训, 待他付费开户后就不闻不问了。
四是借计件制工种“趁火打劫”。一家工具厂招用钳工,约定月工资为750元,根据计件数量支付报酬。在上海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工人提出加薪,但企业解释称“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计件工”。专家提醒,员工可对劳动定额标准过高的企业向劳动部门投诉。
五是以“见习岗位”为名“浑水摸鱼”。一家公司招聘网络管理员岗位,明确表示月薪为2000元,但招聘后却与员工签订“见习协议”,每月仅支付504元的“见习补贴”。专家指出,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劳动保障部门见习基地资质,否则不得发布所谓的见习岗位招聘信息。
六是以 “考试需买复习资料”为名,实则变相售卖产品。一家公司要求应聘者支付250元购买“公司资料光盘”,背熟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录用。劳动者辛苦复习之后,却发现考试与光盘资料毫无关系,白白花钱。
七是要求“上岗前先缴费培训”。一家广告公司招聘档案文员职位,面试中要求应聘者先到某某职校付费参加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录用,但培训结束后却告知条件不符,岗位已满,不予录用。
八是“无中生有”骗茹款。一家公司通 过电子邮件欺骗上网求职者,告知“聘用你为经理助理”,月薪5000元,同时称“公司在外地,希望汇款200元至公司账号,表示应聘诚意”。求职者汇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家公司。
这些招聘陷阱主要是针对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求职人员,但也不要以为高素质的“白领”、“金领”就不会碰到职场地雷而“壮烈牺牲”。